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年度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80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2

子项名称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年度检查

3

办件类型

办件

4

设定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需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业务主管音位初审盖章后,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5

受理条件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6

服务对象

£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需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8

主办科室

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9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R 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每年一次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0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18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3

必要件

2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3

必要件

3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4

4、取得5A级的社会团体,提交5A级证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5

5、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3

容缺件

6

6、社会组织年度扶贫情况统计表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3

容缺件

7

特别提示:

1、第1项  《年度报告书》需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扣章;

2、第2项 《财务审计报告》由需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