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发布时间:2020-04-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27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2

子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3

办件类型

○即办件承诺件

4

设定依据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无生鲜乳准运证明的车辆,不得从事生鲜乳运输。

5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6

服务对象

 £自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8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窗口收取R 邮递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不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

 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勘测(踏勘)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申请书》

纸质表格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3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所有者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车辆所有者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容缺件

4

驾驶员、押运员驾驶证、健康证明复印件及培训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5

奶罐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6

1、本事项需到现场进行勘验。

2、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则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