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20-04-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24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

子项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

办件类型

○即办件承诺件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5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6

服务对象

 R自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8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窗口收取R 邮递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不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

 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勘测(踏勘)

公示

特殊环节时限

 

5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公示-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河北省林木采伐申请表

纸质表格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8

特别提示:

1、申请材料中:

第1项 需加盖所在村委会和乡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2项 申请人身份证需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本事项需到现场进行勘验,现场勘验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公示地点为拟采伐地村委会公开栏。

3、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则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