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补办
发布时间:2020-11-2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79
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
1 | 主项名称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 |||
2 | 子项名称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 |||
3 | 办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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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定依据 | 1、《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 2、《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冀卫办﹝2019﹞8号 | |||
5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6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R 法人 | |||
7 | 中介服务 | 无中介服务 | |||
8 | 主办科室 | 综合受理科 | |||
9 | 咨询电话 | 0319-6125009 | |||
10 |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 R窗口收取R 邮递收取 |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 |
11 | 是否收费 | ○ 收费 | |||
12 | 年审或年检 | ||||
13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14 | 办理地点 |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 |||
15 | 交通指引 |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 |||
16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40-11:50,下午2:40-5:30 冬季:上午8:40-11:50,下午1:40-5:30双休日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
17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18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
19 | 特殊环节 | 特殊环节名称 | ||
特殊环节时限 | ||||
设定依据 | ||||
是否收费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组织人 | ||||
参加人员范围 | ||||
流程及审查结果 | ||||
20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批—办结 | ||
21 | 监督投诉电话 | 0319-6125011 |
申请材料表
序号 | 材料分类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要求 |
1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1 | 必要件 |
2 | 夫妻双方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合照1张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1 | 必要件 | |
3 | 婚姻状况承诺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1 | 必要件 | |
4 | 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申请登记表》或者原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1 | 必要件 | |
5 | 特别提示: 1、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规定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未领取的,可以申请补办。 2、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