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补证

发布时间:2020-11-1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66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补证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2

子项名称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补证

3

办件类型

 办件

 

 

4

 

 

设定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文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

3、《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5〕627号)。

5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6

服务对象

£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综合受理科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9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R 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0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申请从事

互联网上

网服务经

营活动补

补证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营业执照(可内部核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4

未遗失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5

 

特别提示:

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则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