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0-12-03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38

一、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二、所需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成员大会作出的解散决议

4、成员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

6、清算组成员身份证明

7、清算组公示的债权人公告或报纸公告

8、缴回已领取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网办流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合作社”登录,登录后按系统提示步骤进行填写清算组成员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填写完成后保存并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结束后去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注销程序。

注意事项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后六位,如需重置,请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3252791。2、如不能公示的,登省级以上报纸公告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3、清算组成员为全体成员或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为单数。4涉及人员需进行实名验证。方法:登陆应用市场(Android用户请前往华为、腾讯、OPPO应用市场,苹果用户请前往苹果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软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验证。实名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跳转至账号管理页面,最后在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处选择“是”并点击“确定”按钮对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截止日期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