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本县过户许可证件核发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0-12-03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36
一、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本县过户许可证件核发
二、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车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3、车辆证件: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卫星定位装置证明(总质量在12吨以上含12吨)、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驾驶员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原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运输证原件
6、如车辆牌号变更,需实车核测照像
以上材料电子证照、材料库中已有的,则无需提供,通过内部共享方式提供。
三、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即办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监督投诉电话:325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