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本县过户许可证件核发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0-12-03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36

一、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本县过户许可证件核发

二、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车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3、车辆证件: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卫星定位装置证明(总质量在12吨以上含12吨)、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驾驶员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原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运输证原件

6、如车辆牌号变更,需实车核测照像

以上材料电子证照、材料库中已有的,则无需提供,通过内部共享方式提供。

三、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即办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监督投诉电话325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