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0-12-03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135

一、事项名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证

二、所需材料

1、使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明;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4、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5、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6、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目录;7、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级岗位责任制;设备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登记、备品备件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基本管理制度;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报检、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改造、事故报告及接受国家安全检查等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变更登记表及原使用证2、使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3、负责人身份证明;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5、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6、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7、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目录;8、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级岗位责任制;设备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登记、备品备件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基本管理制度;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报检、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改造、事故报告及接受国家安全检查等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特别提示:办理注册登记前需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科)提前办理安装告知(网上告知)。

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30分钟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