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19-1002

一、事项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变更)

二、所需材料

1.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按照设立申请的审批流程办理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相关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声明;

8)有关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资料

2.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的: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5)新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中已有的,申请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已提交过的不再提交。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现场核查—公示(10日)—听证(如需)—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公示、听证时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9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325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