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19-988
事项名称:压力容器使用证
一、 审批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二、 申请材料:
(一) 办理登记
1、《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材料;
6、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7、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8、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注:2、3、4、5、6、7、8、9项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及原压力容器使用证。
2、《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5、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6、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材料;
7、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8、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9、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10、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注:3、4、5、6、7、8、9、10项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科)提前办理安装告知(网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