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19-987

事项名称: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

 

一、 审批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二、 申请材料

(一) 办理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事故应急预案(使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的压力管道)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5、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6、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变更登记表及原使用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事故应急预案(使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的压力管道)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6、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7、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科)提前办理安装告知(网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