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19-987
事项名称: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
一、 审批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二、 申请材料
(一) 办理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事故应急预案(使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的压力管道)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5、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6、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变更登记表及原使用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事故应急预案(使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的压力管道)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6、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7、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科)提前办理安装告知(网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