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起重器械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19-981

办理起重器械使用证

 

一、 审批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二、 申请材料

(一) 办理登记

1、使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起重机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4、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5、使用单位起重机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变更登记表及原使用证。

2、使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4、起重机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5、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6、使用单位起重机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7、安全管理制度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检科)提前办理安装告知(网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