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威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1号

发布时间:2023-01-10        发布机构: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null/2023-46

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威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 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河北源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地址:威县爱国路北侧交通大街东侧,法定代表人:许红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65590560485。

        现查明2022年12月05日,我大队对位于威县爱国路北侧交通大街东侧的河北源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许红东)负责管理的一品澜郡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中一名值班人员不具备相应条件,未严格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98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冀威消即字〔2022〕第0510号)、张东岗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目和第二目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河北源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地址:威县洺州镇顺城路283号)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邢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