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威(消)行罚决字〔2022〕0016号)

发布时间:2022-09-02        发布机构: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null/2022-33

河北省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威(消)行决字〔20220016

违法行为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河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设***号,法定代表人: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3097****48K。

现查明: 2022年9月1日,河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车间东侧1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其中该单位共57处防火门,其中1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足总数10%),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55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冀威消即字〔2022〕第0039号)、郑**的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河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履行方式: 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地址:威县洺州镇顺城路283号)缴纳罚款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邢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 份。

 

 河北省威县消防救援大队印

二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