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威(消)行罚决字〔2022〕0012号)

发布时间:2022-08-17        发布机构: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null/2022-26

河北省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威消行决字〔20220012

违法行为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威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3MA****J37M。

现查明:2022年6月14日,威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威县******(地址:威县开放路北侧、**路东侧)五层防火门两处闭门器损坏,西侧疏散楼梯间一处未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36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冀威消即字〔2022〕第0004号)、向**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威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履行方式: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地址:威县洺州镇顺城路283号)缴纳罚款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 份。

 河北省威县消防救援大队印

 二〇二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