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隔墙保温条板项目 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6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30244453/2020-1007
邢环威审[2020]10号 审批意见: 所报《河北天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隔墙保温条板项目》收悉,根据报告表的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的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隔墙保温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依据。 二、1、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入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17-2015)表 1第Ⅱ时段中水泥制品生产标准要求。未被袋式除尘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需密闭状态,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17-2015)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2、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5、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t/a、NH3-N:0t/a、SO2 :0t/a、NOx :0t/a、颗粒物;0.12t/a。 6、企业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生产中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竣工后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通过验收方可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王杰慧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