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晨佑水泥制品厂年产3200万块(标砖)混凝土铺地砖项目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09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30244453/2020-982
邢环威审[2020]2号
审批意见:
所报《威县晨佑水泥制品厂年产3200万块(标砖)混凝土铺地砖项目》收悉,根据报告表的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的年产3200万块(标砖)混凝土铺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依据。
二、1、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式除尘装置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空,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筒仓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仓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第2时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增设喷淋系统,加强车间密闭性,减少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废品砖集中收集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清理。
5、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NOX:0t/a、非甲烷总烃:0t/a、颗粒物:0.096t/a。
6、企业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生产中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竣工后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总量交易后办理排污许可证,通过验收方可投入生产。
公 章
经办人:孙佳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