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洺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30244453/2019-969
邢环威审[2019]88号
审批意见:
所报《邢台洺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收悉,根据报告表的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的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依据。
二、1、投料口、搅拌机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储存筒仓配置仓顶除尘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2167-2015)表 1第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仓库设喷淋系统、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加强绿化,加强厂区地面的清扫工作,定时洒水,风速过大时停止装卸作业,或对砂料堆进行表面固化处理等措施进行降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 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生活废水,用于厂区路面泼洒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3、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4、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循环水池产生的泥浆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 SO2:0t/a、NOX:0t/a、颗粒物:0.528t/a。
6、企业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生产中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竣工后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总量交易后办理排污许可证,通过验收方可投入生产。
公 章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