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浙江大学博士后赵国强,目前是正式党员,党籍在浙江大学组织部,户籍仍在威县高公庄乡。今年10月份由于工作调动问题,想把党员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按时缴纳党费保留党组织关系3年。我目前户籍所在地:威县高公庄乡河岔股村。请问这个如何办理?是否需要事先联系我村支部书记或者乡镇组织科?还是直接按照“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开介绍信,然后交至县委组织部309室即可。
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已经联系来信人,已告知来信人业务科室电话6150019,有业务科室进行专业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