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高公庄学区董素青,在乡村小学任教32年,2018年通过公开招聘转为公办教师。 任教其间,县教育及人事部门,一直没有让我们参加职称评定,导致我们现在任教30多年,依然没有职称,工资与同时参加工作的同事,相差一倍还要多。 关于职称问题,我们多次找过教育局、人社局,均回答没有相关政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代课教师能够参加职称评定,当时没有让我们参评。有法可依时没有依,现在又说没有政策依据,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复内容:政府办公室:教育局教育股回复:高公庄学区公办教师,原为“顶编代课”教师,我县现有“顶编代课”教师34人,按照职改办相关规定“顶编代课”教师不在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范围。该同志多次到省信访局上访,诉求“顶编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省信访局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并作出决议;一是“顶编代课”教师享受乡镇补贴,二是参加县里公开招聘教师考试。2017年9月一名“顶编代课”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转为公办教师,2018年9月两名“顶编代课”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转为公办教师的。该同志于2018年11月通过县职改办,组织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评审被评为中小学二级教师(初级职称),现已落实相关待遇。(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