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1        发布机构:贺钊镇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00070872X/2020-1040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负责本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负责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乡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

负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