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3-02-01        发布机构:贺钊镇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00070872X/2020-1038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制定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负责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本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

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乡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负责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负责本网格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推动本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负责向本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所辖网格长(员)派发收集汇总民生问题;

负责监管、督办网格内的问题处置情况;

    负责对网格管理员、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进行监管,对本网格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地址:贺钊镇政府          联系电话:0319-62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