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威政字〔2023〕21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427

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巩固提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持续修复地下水生态,为建设经济强、美丽威县提供水安全保障,根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计划(冀水超采治理办〔2023〕4号)《邢台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在巩固和保持已有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以井定量、关井减量,突出重点、精准治理”的思路,通过实施关停取水井、井渠双调水补水工程、水资源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降低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通过实施井渠双项目,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77万立方米。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全社会节水行动

1.深化农业节水。坚持超采治理与粮食生产统筹推进,推广节水技术和品种,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节水降耗、提质增效。2023年实施井渠双项目4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77万立方米。

2.深化工业节水。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绿色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园区、企业间用水串联、分质利用,推动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强化园区、企业用水管理,突出用水定额刚性约束作用,建立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推动重点用水行业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总结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0%以上。

3.深化城镇节水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动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由市政向庭院延伸,通过实施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分区计量管理、压力调控、智能化建设等措施,系统治理管网漏损,到2023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9.4%以内。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既有建筑按规定实施节水改造,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器具。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责任部门:水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住建

(二)努力提高地表水保障能力。

1.大力实施引江调水。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大力调引中线江水,力争年引江水量1479万立方米以上,保障我城乡生活和工业用水。

2.大力实施引黄引卫及外域调水。密切与邯郸、临西水务部门沟通对接,力争引黄、引卫调水5000万立方米以上,通过延长调水时间,优化区域和供水时段结构,实施非汛期常态化调水引水,相机增加引黄、引卫、引邯郸水量,主要用于农业和生态用水

3.大力拦蓄雨洪水。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开展空地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非常规水利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科学规划布局排水防涝、雨水存蓄等设施,积极争取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

4.大力开发利用非常规水。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根据实际需求改建、扩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提升再生水水质。加强再生水统一调度,扩大生态景观、城市绿化、市政环卫、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责任部门:水务局、财政局、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自规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巩固扩大水源置换成效。加强水源置换工程管护巩固已有成效,结合实际谋划实施水源置换项目,减少地下水开采。

1.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方面,着眼提高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重点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源置换成果。

2.城市生活工业水源置换方面,南水北调受水区要对城镇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水户接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消除水源切换盲区,在进行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时将内部供水管网纳入建设改造内容,持续推动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和工业用水全部切换为引江水。

3.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方面,以深层地下水灌溉区为重点,统筹调度外调水和本地地表水,置换农业灌溉取用深层地下水。

责任部门:水务局、县住建局)

(四)持续实施河湖生态补水。

1.实施河湖生态补水。以常态化补水河道、统筹利用外调水,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对主补水不低于5000万立方米。

2.加快现代化水网体系建设。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责任部门:水务局;责任主体:相关乡镇政府)

()健全完善地下水管理体系。

1.探索农灌机井计量管理机制。开展农灌机井计量体系建管长效机制试点,对2300眼农灌机井安装在线计量监控设备,采取水量计量”等模式开展农灌机井计量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农灌机井计量监测和运维管理典型模式

2.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计量监控项目建设,新建农灌机井“以电折水”监测站16处,增加监测密度,提高“以电折水”系数测算精度。

3.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立并重,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三项机制建立和落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

4.实施关井行动。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的原则,结合水源置换、管网建设等措施,制定年度关井实施方案,明确关井数量,逐井落实关停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关井行动,减少地下水取水量。同时,充分考虑农业灌溉用水应急需求,在水源置换等项目稳定达效后,应选择部分成井条件好、水量稳定、水质较好的取水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进一步优化管控措施,确保丰有管、旱能用。2023年关停非农取水井34眼。

(责任部门: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强化基础研究和宣传引导。

1.强化基础课题研究。谋划开展水资源衰减应对策略研究,科学提出水资源衰减极限、需求峰值及应对措施,配合省做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估与复核技术指南》制定工作。

2.强化节水宣传引导。将节约用水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和“三减一节”(减霾、减塑、减排和资源节约)行动之中,组织大中学生开展节水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和节水志愿者开展节水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机构等活动,通过各具特色的节水宣传,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治理合力。坚持把地下水超采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统筹联动推进超采治理工作。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以钉钉子精神,协力推进各项治理举措落地落实。

(二)紧盯重点环节,抓好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超采治理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保持攻坚突破的工作态度,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紧紧抓住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全面巩固压采成效,加大对2022年底前已经评估达效的各类治理措施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发挥压采效益;对治理措施没有维持住、压采成效出现反弹的,必须在县域内通过新的治理措施予以补足,确保已有压采成效不退坡。要紧盯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对水位呈现下降趋势的乡镇及时预警提示,开展调研和督导,协助剖析问题根源,落实问题整改,遏制地下水位下降。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农业、水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跑办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反映我地下水超采治理需求,大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投入模式,采取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用水户自筹、市场融资等方式,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为顺利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既定目标任务,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实地督导,确保治理工程顺利推进,对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紧盯整改。各乡镇要依据2014-2022年全省超采治理成效评估初步成果,查找短板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整改到位,为国家阶段性评估验收打下坚实基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继续执行地下水位监测情况月度通报、年度成效考核等制度,对相关排名连续靠后、水位连续下降、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乡镇,县超采治理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约谈提醒,并视情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链接: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年度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