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字〔2023〕20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4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工作要求,依据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十届邢台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目标

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县级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产品下乡和农业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按照“即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2023年开始,分年度、按计划,推进工作目标,确保到2025年我县按照《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2〕6号)要求,建成基本型商业体系。

三、2023年重点支持项目

按照《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2〕6号)工作要求,2023年我县重点对新建或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两类项目予以支持。经发布招商、企业申请、专业公司评审等程序,县商务部门初选,上报省市商务部门研究评定,我县2023年重点支持两个项目。

(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投资额度:787.5756万元。

2.补贴范围: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主要以便民设施、设备购建为主,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基建、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3.建设周期:2023年4月--2023年10月。

4.建设标准:项目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左右,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基础设施,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同时,企业需发挥自建物流优势,统筹县域供销、电商、快递、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揽件、仓储、分拣、运输、配送“五统一”和场地、设备、车辆、人员、运营“五整合”,可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共享。2025年,统一配送率力争达到40%以上。

5.实现功能: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20%以上,快递配送村到县不超过3日。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

6.建设单位:邢台乡间货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16个乡镇商贸中心

1.投资额度:1005.3128万元。

2.补贴范围: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主要以便民设施、设备购建为主,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基建、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3.建设周期:2023年4月--2023年10月。

4.建设标准: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新建设或改造16个乡镇商贸中心,完善乡镇商业网络布局,明确乡镇商贸中心的选址标准、建设标准、运营标准,每个乡镇商贸中心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左右,配备统一的门头标识,实行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同时,积极引导龙头商贸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100%。

5.实现功能:每个乡镇商贸中心都要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

6.建设单位:河北洺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2024年-2025年重点工作

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县城改造提升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中高档商业基础设施,同时搭建数字平台,接入电子价签、溯源、结算等多种智能设备,提升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环节数字化应用水平,吸引县商贸、邮政、供销、物流、金融、旅游业态集聚,将县城打造成为县域消费升级的“排头兵”、“领跑者”,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城居民大件、高端消费。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符合《指南》标准的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二)建设村级便民商店。引导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益农信息社运营商加强与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农村经营能人等合作,新建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对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商业网店实施标准化改造,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满足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以上符合《指南》标准的村级便民商店。

(三)引导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重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投资、业务联结等方式,向乡村延伸网络,发展数字化、连锁化经营,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主体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引导带动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产供销协同高效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到2025年,至少1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四)优化农村消费品供给渠道。积极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入乡村设立连锁门店,布局前置仓、物流配送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让农民就近便利买到好产品。开展汽车下乡惠民促销活动,组织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农村家用新车下乡,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农村居民消费给予补贴,提振农村汽车消费市场。开展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活动,激发农村居民对高新技术家电产品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到2025年,我县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

(五)持续抓好农村电商工作。继续推进电商进农村示范工作,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积极发展品牌、物流、培训、金融、营销等服务,不断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补齐农村电商短板,进一步完善县域电商设施网络规划,加大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发挥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县级电商物流中心、农村快递物流站点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整合。到2025年,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支持资金拨付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22275号要求,2023年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资金重点用于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补助。县商务局做好项目推进、验收、审核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推动项目及时有序落地;县财政局按程序做好资金下达拨付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资金拨付方式

1.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验收,要逐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投资审计报告;县财政局按县商务局出具《工程付款情况说明》,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下达拨付资金,项目承办主体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帐核算,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

2.商务负责专项资金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应依法进行,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验收标准

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务模式明确、人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4、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年版)》达到要求条件。

5.各项投资票据、帐目、开支手续等齐全,与实物相符。

6.有相关项目申报书、审计报告、工作台账、工作制度等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任成员,加强对全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二)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县域商业建设标准体系,立足实际,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分级分类管理。

(三)加强财政金融保障。统筹用好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政策,积极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试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商贸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产业基地四类主体发展,满足县域商业发展有效资金需求。

(四)加强宣传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商业体系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发展我县商业体系的良好氛围。及时梳理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将商贸服务创业创新、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等方面成功的案例及时汇总、归纳、上报,不断增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