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 再整治再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威政字〔2023〕18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418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

2023年  4  24

 

 

 

 

 

 

威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

再整治再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行动,持续深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彻底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整治重点

()全面排查居民用户安全用气隐患。相关部门和乡镇排查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入户检查制度,明确安检对象、安检频次、安检内容、安检要求等内容,并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安全宣传制度,制定安全宣传计划。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常识、应急处置等宣传资料。对用户开放式厨房、使用双火源、无熄火保护装置及3C认证的燃气具,未安装自闭阀等安全装置,及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按照规定加装安全装置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供措施。

()彻底治理提升城区居民用气安全。乡镇要以居民用气安全彻底治理提升为重点,一是全面提升居民用户安全技防措施,对到访不遇未安装户、拒不安装户、同时使用灶具和壁挂炉(热水器)仅安装一路安全装置户要分别建立台账,并对未安装到位的制定安装计划。对拒不安装的要坚决停气;到访不遇的要想方设法联系到人,一时无法安装的要采取停气、加密检查频次等方式严防燃气泄漏;两路用气设施仅安装一路的,尽快补装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将户内安全隐患制作成图片、视频、明白纸,利用进小区、入户安检、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是配齐配全高精度检测设备,提升检测水平,消除漏气隐患。督促燃气公司对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两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隐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要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以及城市地下空间通风情况,液化石油气用气环境、使用不合格钢瓶、可调节式减压阀,以及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营情况等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燃气用户不良用气习惯。排查燃气用户关火后不关闭阀门、用气空间堆放易燃物、动火离人等不良用气习惯,要督促燃气企业广泛采用网络、电视、微信、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力度,切实解决问题。液化气企业送气工要把明白纸和液化气钢瓶一起送到用户厨房,和用户一起张贴上墙,并实行“送气即安检”。燃气监管部门要将明白纸上墙列入企业入户安检必查内容。

()全面排查燃气储存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加气站等设施设备,包括储罐、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电器、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地下管线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情况,以及防止燃气泄漏周边地下空间和阀门井检测监测情况,要依法清理和拆除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筑物。

()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配送隐患。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以及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规范执行情况。

(八)强化农村气代煤行业监管

1.压实乡镇和燃气企业责任。严格落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农村燃气安全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农村气代煤工程现场准入退出制度、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织密农村气代煤安全长效防护网。

2.完善气代煤工程管理。对于已完工的气代煤工程完善项目手续,未完工的气代煤工程严格按工程标准施工,纳入住建系统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气代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守质量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气代煤设施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作用,强化气代煤工程日常检查、维修抢修工作,全面排查村外燃气管线及气化站、村内燃气设施、户内燃器具等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对农村燃气用户每年入户安全检查不少于两次的工作要求,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入户安检档案。

4.强化农户安全意识。燃气办和乡镇管理部门会同燃气企业要充分运用明白纸、宣传画、文化墙、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对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进行点对点安全宣传,提高农户保护燃气设施的法律意识、安全用气的技能水平。

三、工作步骤

再排查再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再排查再整治阶段(2023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各乡镇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各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按照“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并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庄(小区)入户安全宣传,重点包括: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及安全用气情况;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用气安全,特别是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中低压燃气管网输送,以及地下密闭空间占压、暗沟()等能发生的燃气串气安全隐患;现场作业安全,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检查维修作业管理安全,以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应急演练、管道保护及日常维护保养、巡视巡检等情况。各地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项清单”,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再提升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全县燃气设施全面提升,坚决做到“六到位”,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办、应急、市场监管、商务、城镇燃气管理、公安、交通及其他负有燃气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城镇燃气监管力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依据排查台账将所有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全部补齐加装到位;三是全面落实“入户即安检,安检即宣传”等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用气宣传单、明白纸张贴发放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四是本年度老旧小区管网及用户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到位;五是燃气安全检测设备升级配备到位;六是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到位。进一步强化机防、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措施,全面提升燃气行业本质安全。

第三阶段:回头看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30日)要组织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回头看”安全检查,对企业再排查再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复核,做到闭环管理。再次开展一轮城区居民用户、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摸排和进社区、进小区入户安全宣传,及时排除用气安全隐患问题。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将燃气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执法检查。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做好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和严格工作要求。各乡镇、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实际,制作印发粘贴宣传资料、入户安检、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尤其要组织做好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要立即行动,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追责问责。

()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政府要根据阶段工作部署,及时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在每周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县城管局燃气办。

各乡镇、高新区要明确信息报送人员,每周四报送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