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威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威政办字〔2023〕28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39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

 

 

 

 

 

 

威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

治理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创建平安校园,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安全生产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推进“平安威县”创建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打造“平安校园”为主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消防、交通、文化、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学校周边环境明显改观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使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任务

(一)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抢夺学生财物、危害学生人身安全以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学校周边地区黑恶势力团伙的犯罪活动。

(二)文化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周边非法、违章经营的酒吧、歌厅、桌球室、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整治中小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刊店(亭)、彩票投注站(点)、成人用品商店、无证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歌厅、游艺厅、台球厅等)、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杜绝“三无食品”销售。

(三)交通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园门口及两侧流动小商小贩摆摊设点、门店出租占道经营问题;私家车辆接送学生乱停乱放,造成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问题;公路沿线学校的安全管理问题。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治理没有按照统一标牌标识而上路运营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用车、假牌假证车、无牌无证车、报废拼装车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运送学生的问题,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随车老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等安全隐患。

(四)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中小学校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小宾馆、食品店等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学校附近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周边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的防范。

(五)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中小学校食堂、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无牌无证非法经营摊点,加强对其卫生状况和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学校小食堂、小作坊。

(六)学校及周边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加强以清理违章搭盖、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监管,避免校园受到施工噪音、工业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的污染。

(七)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专项整治。加强中小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校园欺凌治理力度。

四、工作职责

成立由石慧敏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局谷波、教育局张延峰、县政府办李副组长,教育局、公安局、文旅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健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耿尚言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动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教育局作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专项组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好职责任务;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师生法治安全教育,提升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建立学校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做好教育维稳工作。

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依法侦破、惩治劫掠学生财物、滋扰校园、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等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牵头成立“护学岗”组织,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警力在学校周边巡逻巡防;负责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疏导,设置警示标识,严禁社会无关车辆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负责学校周边“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治安环境的监督管理。

文旅局:负责网吧管理工作,确保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取缔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歌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对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书刊社、音像店、电子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清理整治。

城管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游商游贩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进行清理整治;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城管执法人员维持学校及周边的城市管理秩序负责对县城区市政道路学校周边的市政设施安装、更换和修理

市场管局:负责学校周边“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核资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负责学校周边饮食场所、摊点餐饮安全的监管整治;学校周边“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饮食卫生安全的监管整治;牵头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清理取缔。

健局负责学校周边重点人群、场所的卫生检疫、检验,对学生开展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控等工作。

交通局:负责接送学生城乡公交设置和安全运营工作;负责城区学校周边公路上设置交通安全标识。

生态环境局:查处治理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污染企业、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噪音超标的单位、个人的查处整治;指导学校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学校周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经营场所的监管、整治和取缔工作;帮助指导学校调查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学校: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优化育人环境,教育孩子不坐“三无”车辆、不吃“三无”食品、不进娱乐场所和网吧,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各乡镇学校要主动协调本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好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多层次、逐校地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与问题排查清楚。全面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最大限度消除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稳定隐患。

(三)巩固提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固化整治工作期间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持续优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把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严格责任,协同作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综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总组织职能,协调推动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履行好职责任务。教育、公安、文旅、城管、市场监管、交通、卫健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坚持整治和建设并重的原则,边整边建,努力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治安分析、督促检查等制度建设,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乡两级综治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综治办成立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目录,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影响申报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部门将在考评中予以扣分;对因工作不重视、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按照《河北省健全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