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威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威政办字[2022]6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271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威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樊彦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程洪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孙业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保东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王秀海 县委编办副主任
高 岩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 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单俊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光 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向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于在宽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凯 县卫健局副局长
何甲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许增运 县法院副院长
张长居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更庭 县税务局副局长
高爱秋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邱素丽 县妇联副主席
二、委员会职责
(一)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政策,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保障;
(三)讨论决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听取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落实法定职责;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任由李保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光同志兼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承担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一)联合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
(二)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县的具体实施;
(三)定期向社区矫正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五)对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完成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