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威政办字[2022]2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269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消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威县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威县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自进入冬季以来,我县发生火灾39起,尤其元旦前夕,接连发生两起影响较大的工厂火灾,教训极为深刻。为切实做好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同时,冬奥会即将在我省举办,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也将陆续召开,在此期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势必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更加精细的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扎实有序,县政府成立了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高凯英担任,副组长为常务副县长张朝华、副县长樊彦平担任,各消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消安委副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工作步骤

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7日前)。各乡镇政府、高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8日-2022年3月25日)。各乡镇(区)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扎实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备案。

四、治理范围

在全县所有乡镇高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是:

(一)开展企业厂房及家庭作坊隐患排查

1.消防车道治理。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堆放货物或机器等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能满足厂区内环形车道。

2.消防设施治理。是否配备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及压力泵连接消防栓系统。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

3.疏散通道治理。疏散通道是否直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长期放置货物或机器,是否能达到1.5米宽疏散通道要求。

4.安全出口治理。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卷帘门是否配置辅助手链,安全出口门是否向外开启。

5.生产和仓储设在同一防火分区内治理。生产和仓储是否设在同防火分区内,货物堆放是否有防火间距,货物堆放是否与线路有安全距离,易燃物品是否单独存放。

6.电气线路治理。线路是否自主排查并建立台账,是否定期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是否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是否使用临时线路,线路是否穿管保护,配电室、配电柜及生产机器周围是否堆放货物或易燃物品,厂房内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或储电机械违规充电。

7.办公区治理。是否设置办公区,办公区是否有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与厂房内连通处是否设置防火门。

8.泡沫彩钢板建筑治理。临时建筑是否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区是否采用泡沫彩钢板建筑,配电室或配电柜是否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

9.消防制度方面。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防火知识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疏散演练,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防火档案。是否设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整治

九小场所: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等)、小医院(含诊所等)、小养老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厅、网吧、酒吧等)、小洗浴场所(含美容、足浴等)、小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整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作隔热保温层;相邻单位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配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含广告牌)电气线是否穿管保护,是否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吊顶是否为不燃材料装修;是否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设置宿舍住人(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高新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局)

开展电气火灾整治

1.开展居(村)民住宅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排查居(村)民住宅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居(村)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伪劣电气产品等行为。

2.开展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高新区、住建局、社区办、公安局、消防队)

(四)开展燃气火灾整治

1.液化石油气用户: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

2.天然气用户: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3.开展燃气“打非”治理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队、发改局、交通局)

(五)其他方面

1.应急管理局做好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

2.住建局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

3.教育局做好各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

4.民政局做好各养老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

5.卫健局做好各医疗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

6.商务局、消防队做好各大型商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7.供电公司做好产权范围内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并配合各乡人民政府,高新区及相关部门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指导工作。

8.其他部门依照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县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县春季火灾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抓好本辖区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选派专门人员和记者,开辟专栏和专版,及时采编和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定时刊发播放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内容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区)也要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形成整治合理。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乡镇、高新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会议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领导、联络员名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自行动开始后,每周五17点前将附件2《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消安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weixianxiaofang@126.com),附件3《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留存备查。县消安委每周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参加,随机抽查听取部分乡镇和部门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和影像图片,发现报送虚假数据的乡镇和单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处分。

(四)做好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委宣传部成立综合督导检查组,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同时县消安委办牵头,同时县消安委办牵头,抽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队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实行每周一轮换督导区域,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并在每周例会上通报督查情况,对督导未发现问题的督导组要说明原因。

(五)强化责任追究。针对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中搞形势、走过场,安排部署不认真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乡镇单位主要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排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失火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