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919

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邢台市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极简申报、极效审批、极速落地为目标,落实“一站式”集中并联办理审批服务要求,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升级版”。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增速提效基础上,整合简化项目报建手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压缩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三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审批耗时分别压缩至21、19、14个工作日内。

二、改革内容

(一)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实行“一站式”集中并联审批服务

在行政审批局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彻底解决当前审批事项未闭环造成项目单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实行“一站一门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全流程闭环一链式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

1.一个专区综合办理。关部门和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将未实现集中办理的用地预审、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备案、不动产权证(土地及房屋)、消防设计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备案、工程质监和安监备案、环评、联合验收等事项及人员入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进驻事项及人数详见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要“应进必进”,杜绝“前店后厂”现象。

2.一张清单界定范围。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及申报材料,按照能减则减、确有必要原则,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实行清单外无审批。

3.一个窗口综合受理。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在“专区”分别设立阶段“综合受理窗口”。窗口负责阶段内统一受理事宜,进行形式审查收件并分类推送至“专区”,实行“受审分离、限时并联办理、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各相关单位不得自行单独受理相关审批业务,实现窗口外无受理。

4.一份指南整合材料。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分阶段编制办事指南。四个阶段均采取“一份服务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材料。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本阶段所需的全部申报材料,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5.一个平台信息共享。依托“邢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事中监管及验收等事项全部纳入线上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将审批、监管、服务过程中的申请材料、审批成果文件、监管信息等录入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信息的一网归集、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6.一支队伍指导帮办。成立自助帮办引导专区,梳理规范“网办”事项清单,打造“服务型”审批机关。自助帮办引导专区负责指导帮助申请人网上自助申报、表格填写以及提供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提升办事群众项目审批参与度及申报能力,帮助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申报时序,规避后期手续风险。

(二)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的“主题式”审批服务

1.加大跨阶段并联审批,缩减全流程耗时。在省定划分阶段并联审批基础上,实施再创新、再突破,企业投资项目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提材料,打破以往串联式审批流程,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阶段同步推进项目规划设计与土地手续办理,项目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前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即可。(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2.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环节。工程规划阶段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工程规划单体设计审查实行承诺制管理。项目单位提交规办(委)会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总规)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即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体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房地产项目除外可同步并联进行,在申请施工许可前完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工许可阶段一是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交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即可。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取得审查合格书二是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建设工程质监、安监备案实行承诺管理。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项目法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备案登记表,即可作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两个备案。三是实行简易发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自主发包时不再要求进行第三方工程造价和专家评审,由投资方和施工单位自主协商,按照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即可。(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3.细化分类管理,打造“主题式”审批流程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我县高频发生的政府投资审批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政府投资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类、政府投资村庄建设简易审批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等7类审批全流程图。(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三)创新服务举措,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点难点

1.多规合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项目策划生成实施细则》,统一“一张蓝图”建设标准规范,整合落实各类规划,集成“标准地”、区域评估等有关建设条件和要求,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覆盖城乡的“一张蓝图”数据体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城市建设和招商需求,为审批提速打好基础(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2.多测合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梳理项目审批全流程测绘事项,制定《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整合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测绘事项,项目单位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一家测绘公司进行分阶段综合测绘,并分类出具测绘结果。测绘成果各部门认可并共享,综合测绘合规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单独提供单项测绘材料。(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

3.联合图审。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全面实施数字化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施工图管理系统依法进行审查,分专业出具审查意见。审批部门依据审查意见直接作出审批(审核)决定,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4.联合验收。建立完善联合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验收服务,整合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实行限时联合验收,提高竣工验收能效和便利度。通过审批系统一次收件,统一踏勘,联合验收,统一出件。社会投资工业、商贸、物流备案类项目,由高新区执行“一枚印章管验收”,制定《威县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一枚印章”管验收实施细则》;其他项目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联合验收,制定《威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切实提高联合验收工作能效。(牵头部门: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

5.区域评估。对我县已完成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估,各相关部门起草制定项目评估审查办法,成果共享、结果互认,将建设项目评估由单体评价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评价转变为申请前服务,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人员,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高凯英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朝华,副县长尹俊兵任副组长,县行政审批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与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严格督促落实。加大改革考核力度,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改革公开制度,明确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县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抓好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了解和支持。通过多方式及时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和取得成效,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工作领导小组

2. 各单位进驻事项和人数

3. 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

4. 社会投资核准类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

5. 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

6.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

7. 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服务全流程

8. 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9. 政府投资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

 

 

附件1:

 

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工作

领导小组

 

 高凯英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朝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尹俊兵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政府办主任

高伟胜  县政府办副主任

焦春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忠祥  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

朱西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邱士勇  县税务局局长

刘金  县交通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翟飞昌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明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江涛  县城管局局长

董明善  县水务局局长

尹俊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李旭军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焦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薛海兴同志担任,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工作。


附件2:

各单位进驻事项和人数

一、进驻事项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县行政审批局: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方案核准、节能审查(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意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

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二)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县行政审批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危险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三)施工许可阶段。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县行政审批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批,防空地下室审批,工程建设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高新管委会:社会投资工业、商贸、物流备案类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县住建局:除社会投资工业、商贸、物流备案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直接发包备案,工程造价审核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四)竣工验收阶段由县住建局牵头。

县住建局或高新区牵头:社会投资工业、商贸、物流备案类项目,由高新区负责组织联合验收其余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

二、进驻人员

所有进驻单位和人员实行A、B岗制度,确保不断岗,全天候服务,共16人。

县行政审批局:原工程项目受理窗口人员9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至少2人。

县住建局:至少3人。

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至少2人

高新区管委会:0人(企业市民中心由开发区管理,在市民中心办公,职责涵盖为企业服务所有事项)

解读链接:《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实施方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