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字〔2021〕11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18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威县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        

 

 

 

 

 

 

 

威县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对部分行业实行“一业一证”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以“新四办”服务模式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件事”及经营热度高的行业为切入点,通过集中行政许可权、梳理办事链条、简并材料、压减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政府侧”许可证书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及信用信息的“企业侧”《行业综合许可证》,构建“一章审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一码监管”的市场准入准营新模式。

二、实施范围

以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划分标准为依据,选择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高、办件量大、涉及审批多、跑腿次数多的行业,首批选取9个试点行业(见附件),以点带面,逐步覆盖涉及一事项多许可的行业,实现行业许可“一件事一次办”。

三、改革任务

(一)集中许可事权,实行“一章审批”。根据改革任务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划转。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审批联动机制,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要集中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使,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由一个部门审批盖章和发证(目前9个行业涉及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及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表单文本等内容进行整合归并,制定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通过政务服务网、县政府网站、威县发布和威县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一次告知申请人。纳入改革范围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日常监管。

(三)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或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需要现场勘验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产业政策事项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法定的相关申请材料由核查人员通过现场核查确认并获取。

(四)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对多个事项存在需补正申报材料的,实施一次性告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一次性受理并发放综合受理通知书。承诺统一的办理时限,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在条件成熟基础上,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证照免费寄递、不见面审批等。

(五)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整合核查工作。对行业经营所需多项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要点、流程、时限等要素加以规范整合,制定行业联合勘查标准化清单。对已受理的行业综合许可申请,合理设计勘查方案,统筹组织专家评审,协调部门联合核查,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六)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按照市场主体设立、相关行业经营许可两个板块设置审批程序,根据事项办理的法定逻辑梳理串、并联关系,设计详实可行的审批路径,合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限时办结。按照便于办理、易于操作的原则,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具体的“一业一证”操作手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配合,做好联合勘查、信息共享、限时审批等工作。事项办结后,由县行政审批局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七)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制定“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及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一码覆盖。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市场主体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各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不改变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管辖权限的不同,依法由登记和监管部门各自负责。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或者失效,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同步变更或者删除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行政许可信息,并视情形作出其他相应处理。县域内各级、各部门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对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证明文件。实施行业综合许可后,原法定许可证制做后不再发放,申请人可按需申领。

(八)加强信用建设,实现“一码监管”。“行业综合许可证”证面二维码中集成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包含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接受奖励或处罚、信用评级等数据,多维度采集信用数据并加强应用,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实现“行业准营”与“信用监管”无缝对接。利用信用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强化基于信用评价的市场约束机制,实行分类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激励惩戒手段,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整合(2021年3月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选定试点行业,梳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按照“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编制每个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工作标准化模板及操作规范,并汇总成册。行业综合许可证,证面内容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行业类别、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发证机关、制证日期、二维码等。(牵头领导:张朝华,责任单位:改革办、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运行调试(20213月6日—6月底前)。在办理过程中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及时查漏补缺,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逐步形成成熟合理的标准化模板,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审批服务模式。(牵头领导:张朝华,责任单位:改革办、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扩面提升(2021年7月1日—9月底前)。9月底前,实现试点行业全覆盖。总结首批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标准和规范,将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定为体制机制并长期坚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牵头领导:张朝华,责任单位:改革办、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业一证”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的治本之策,是探索行政许可由“政府供给侧”转向“企业需求侧”的制度创新,也是从“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改革,转向“以企业为中心”的全面流程再造,更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一业一证”改革是我县作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县必须承担的使命任务,要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坚持边试点边总结,不断把改革推向纵深。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县行政审批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一业一证”标准化操作手册和服务指南,做好行业经营综合许可一窗受理、联合勘查、集中制证和证书发放,以及“行业综合许可证”后期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消防、烟草等各相关联审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方式,配合做好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各项工作。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可“行业综合许可”的法律效力,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参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威县一体化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威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同时做好改革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实。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将“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调度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改革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