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果品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办字〔2021〕10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18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果品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8日印发的《威县果品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威政办发〔2018〕3号)同时废止。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 


威县果品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梨、葡萄等果品产业的风险防范和灾后恢复能力,降低果农生产风险,维护产业持续稳定,增强全县农业抗风险能力,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果品产业强省的意见》冀政2012〕13号,结合我县实际,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全县广大果农为宗旨,以推进我县林果品果业健康稳定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果品种植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果农因灾损失,促进全县果品经济稳定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险种

符合下列条件的梨、葡萄等果品。

1.经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生长正常;

4.种植三周年以上的梨园和种植两周年以上的葡萄园。

(二)承保机构

果品种植保险将我县果品种植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三家保险公司按照40%:30%:30%联合承保。2021年梨种植保险保费试点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承保。

(三)保险责任范围

果品种植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及冻灾对投保果品直接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金额和费用

保险责任期间自果树始花期起,至当年保险果品成熟采摘时止。其中:保险费为每亩地120元,农户自交60元,政府补贴60元。每亩地的保额为3000元,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保险面积,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每次事故的免赔率为8%。

(五)赔偿处理

保险果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果品每亩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损失率×受损面积×(1-免赔率)×(1-已采摘比例)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正常产量

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

生长期

最高赔偿比例

花期

30%

定果期

60%

果实膨大期

90%

成熟期

10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目标任务及时限要求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的梨、葡萄等果品种植户,要在当年3月底前全部承保到位,实现自愿全覆盖,应保尽保、无死角、无遗漏。

(二)责任单位及分工

1.县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梨产业办、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定小组,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前期果园投保方位核定,灾害预防指导、灾情鉴定评审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将保险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到承保保险公司。气象局及时做好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在理赔过程中及时出具《灾害性天气证明》。

2.有关乡镇。乡镇是果品种植保险推广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果品种植保险方案,安排落实专人实施,推动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种植户参保。

3.保险公司。在联保制的基础上,具体业务的办理,由三家保险公司分片负责,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果品种植保险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县长任组长,梨产业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乡镇和承保公司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解决好果品种植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做好果品种植保险工作,确保果品种植保险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干部主力军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个种植户家中,消除种植户顾虑,使果品种植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让群众真正了解果品种植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自觉自愿参加保险。

(三)增强果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果品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内容意见,增强果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一是优化社会保险业务流程。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建立统一的果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各保险公司间相互衔接,保证业务不断档。二是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提高果品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让群众只跑一次腿。

(四)加强督导检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果品种植保险工作进行督导,对协调不力的乡镇、村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完不成承保工作的保险公司,及时调整缩减其承保业务;对虚报承保面积、赔付不及时的保险公司取消承保资格;对保险机构擅自超范围、超区域开展保险业务的,财政部门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