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办字〔2021〕7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18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2月28日印发的《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20〕7号)同时废止。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1        


 

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职能和稳压器作用,增强全县农业抗风险能力,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以服务“三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目标,以建立起常态化的、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制度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县农业保险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灾损失,保障农民安居乐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情况

(一)开办的补贴险种

按照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政策,目前,我县开办了玉米、小麦、棉花、花生、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设施农业、森林九大类政策性农业保险、我县推出的林果特色农业保险和蛋鸡养殖特色产业保险

(二)承包机构

按照省保监局准入资格要求,自2021年起,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四保险公司承担。

(三)保险责任范围

1、种植业(含林果种植)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风灾、雹灾、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冻灾(倒春寒)等,对投保农作物种植成本直接造成的损失。

2、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主要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物体坠落、火灾

3、设施农业蔬菜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温室、大棚、中棚的损毁,以及内植作物种植成本造成的损失。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目标任务及时限要求

对承保的玉米、小麦、棉花、花生、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设施农业、森林等,到2021年5月31日前要全部承保到位,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应保尽保、无死角、无遗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暂停2021年秋季作物承保工作。经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出单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超过5月31日的财政不再给予补贴。待中央和省级办法正式印发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实施。

1、种植业:被承包的小麦、棉花、玉米要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承保全覆盖任务。

2、养殖业: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参保为重点,提高养殖业保险承保面,对达到承保条件的承保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养殖的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要全部承保到位。

(二)责任单位及分工

各乡镇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及全覆盖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方案,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推动种植户养殖户参保。县财政局负责根据此方案要求及时将上级保险补贴资金划拨到承保保险公司,同时确保本级财政保险补贴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办理具体承保业务,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承保侯贯镇、贺钊镇、常屯乡、七级镇、高公庄乡、张营乡等6个乡镇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和君乐宝君享牧场奶牛养殖政策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承保枣元乡、固献镇、章台镇、梨园屯镇、第什营镇、方家营镇6个乡镇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和君乐宝君康牧场奶牛养殖政策型保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承保赵村镇、常庄镇、贺营镇、洺州镇等4个乡镇种植业和君乐宝威县牧场、君邦牧场奶牛养殖政策性保险;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承保君乐宝君宏牧场奶牛养殖政策性保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承保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解决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威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干部主力军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个农民家中,消除农民群众顾虑,使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让群众真正了解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自觉自愿参加保险。

(三)增强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着力提高服务政府。优化保险业务流程,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各保险公司相互衔接,保证业务不断档。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安排精通业务的人员专人专办,提高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让群众只跑一次腿。积极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在乡镇、村建立分支机构,形成配套支持政策,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网络,确保将农业保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进行督导,对协调不力的乡镇、村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完不成承保工作的保险公司,及时调整缩减其承保业务;对虚报承保面积、赔付不及时的保险公司取消承保资格对保险机构擅自超范围、超区域开展保险业务的,财政部门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