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4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708252/2020-861

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调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应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统计内容及报送方式

本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及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

 

1.2019年统计年报。

统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

报送方式: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2.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统计内容: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

调查频率:月报。

报送方式: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2)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内容:辖区内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和2020年度新注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调查频率:随相关专业四季度报送一次。

报送方式:联网直报报送。

(四)统计原则和组织实施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按照项目在地原则进行统计。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管理模式,规范项目单位和项目入库管理,投资专业负责报表统一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

2.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按照法人单位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分专业布置、催报,各级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

(五)本制度报表按报告期别分为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收表机关及报送方式应按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六)报送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汇总辖区内(跨省区投资项目及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除外全部投资项目的数据资料,按照制度要求报送国家统计局。

2.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跨省区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投资的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跨省区的投资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的投资作为“不分地区”部分,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项目情况基层表和综合表。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地方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移动通信公司、省

联合通信公司、省教育厅、省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市的项目和省统一购置设备的投资、国网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北的建设项目资料,作为“不分地区部分”,向省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不填报基层表,统一由中央委后勤保障部汇总综合数据报送国家。

4.各级投资专业与名录库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查询或核查统计数据时,核查对象应按时提供数据填报依据。

(七)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各级统计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统计局可在本报表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或在统计目录中补充个别品种,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改变统一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