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民政局 关于成立威县德心养老评估 服务中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22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05X/2023-1150

关于成立威县德心养老评估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政许可法》(本局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设置标准及发展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举办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养老评估资格,同意成立威县德心养老评估服务中心。现批复如下:

心的举办者是赵世臣,开办资金20万元,资金来源由举办者自筹。该中心的负责人是赵世臣工作人员8名,其中护理4名,医务人员4名。单位地址:威县爱国路186号3楼325室。该单位为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1.为养老机构进行评估;

2.为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评估:

3.为社会老年人进行首次评估和跟踪式评估:

4.为社会老年人进行应需评估;

5.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养老项目的咨询与服务:

6.承接政府赋予的各项评估与咨询等服务。

威县德心养老评估服务中心一旦成立,我局同意承担其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 

你单位应当自本文件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县养老事业作出贡献。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