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民政局 关于对兜底保障重点人群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05X/2023-1143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为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市局要求,2023年拟对兜底保障重点人群开展两次集中排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整户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中未保障人员,即乡村振兴局标记为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中的未保障人员。(名册由市局下发后分送至各乡镇)

(二)全省未保障的易返贫致贫对象,即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未保障人员。(名册由市局下发后分送至各乡镇)

二、排查内容

逐人逐户进行排查。落实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逐人逐户摸清原因,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时间安排

第一次集中排查5月上旬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第二次集中排查8月上旬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9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落实。对重点人群集中排查是民政系统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筹预警人员实地排查、民生工程集中排查等工作,严密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指导,防止“漏查”“漏保”。

(二)建立未保障人员台账。各乡镇要区分整户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建立未保障人员清单台账,逐人逐户注明不符合条件原因,切实掌握底数。

(三)更新系统数据。经审核确认纳入保障范围的,要及时录入社救系统,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保障数据一致。

(四)上报排查结果。请各乡镇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将相关统计表和名册汇总后同首页盖章件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附件:统计表及名册式样

                                                      威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