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教育局关于加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403343921/2022-2384

为做好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申请参加我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时,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健康管理
1.现场确认前健康监测。所有申请人从现场确认前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现场确认时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目前滞留在外地的考生要密切关注我市以及常住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疫情防控政策,返邢前需与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取得联系并进行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按照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做好个人防疫管理,保持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
2.分类管理。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家庭位置于管控区、封控区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确认。
二、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2.威县域内申请人需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书面证明,县域外申请人现场确认前需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书面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3.确认前一日内打印的“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需彩色打印);
4.承诺书(《审核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威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1: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

附件2: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参加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