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发布机构:税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号:        索引号:732890635/2021-1319

国家税务总局威县税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省、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根据我局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2.强化督查考核。

我局注重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严格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凡涉及全国范围的税收政策,一律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口径为准;凡涉及全省范围的税收管理制度,一律以省税务局发布口径为准。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将相关公开信息按照职能划转到相应部门,规范发布程序,明确审核、审批、发布人员,确保发布内容的统一、完整、准确。

4.明确公开重点。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主要公开以下几个大类的信息内容。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是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二是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三是推进税务决策信息公开。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法规公开。二是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三是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

3)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二是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  

4)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一是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二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三是推进办税服务公开。

5)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3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4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基层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有待加强。要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税务分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