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七级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26        发布机构:七级镇        字体:[   ]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事前公开        文号:        索引号:000708826/2020-1236

威县七级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所属领域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责任主体

办理方式

下放方式

原实施单位

备注

一、乡镇现有可直接办结事项(15项)

1

市场准入

食品小摊点备案

行政
许可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

城乡建设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行政许可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3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不含占用农用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

城乡建设

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7

已登记公布的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或者其他财产发生变更核实登记

行政确认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8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确定与补偿凭证申请办理

行政给付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9

卫生健康

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行政确认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0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1

婚育证明办理

行政确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第七条、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行政确认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3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4

卫生健康

企业用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冀劳社〔2008〕48号)第四条

15

民生保障

经济状况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2007年)第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二、乡镇审核转报事项(19项)

16

城乡建设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

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7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不含占用农用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8

城乡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19

涉军事务

兵役登记

行政确认

《征兵工作条例》(2001年修订)第十二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20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21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22

涉军事务

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3

卫生健康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

行政确认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3号)第六条、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4

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行政确认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5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

行政确认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6

民生保障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7

民生保障

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8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29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30

医疗救助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26号)

31

民生保障

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及灾民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审核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

3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33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3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初审、终止审核

行政给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审核转报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三、县级部门向乡镇赋权下放事项(20项)

35

市场准入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36

市场准入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

3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八条、第四十二条

38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修订)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39

市场准入

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

行政许可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0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延续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41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2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行政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条、第二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3

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

行政许可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

44

市场准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45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6

木材运输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47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48

市场准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49

城乡建设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0

卫生健康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

51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卫生健康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2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修正)第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3

卫生健康

再生育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4

民生保障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续展、注销

行政许可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农业农村局

《省指导清单》

四、县级部门向乡镇延伸受理环节或进驻办理事项(89项)

55

涉军事务

 

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冀民〔2007〕57号)第十三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6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7

“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待遇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14年11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9号)第四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58

涉军事务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行政确认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第十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59

伤残等级评定、补评、调整申请受理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第六条

60

卫生健康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受理

行政奖励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27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8〕16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2

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受理

行政奖励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3

民生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

其他行政权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19年)第二条、第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

其他行政权力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冀政发〔2017〕5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医疗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65

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

行政确认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6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行政确认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7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68

民生保障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69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70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第二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九条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民〔2012〕63号)

71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行政确认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五条、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

72

民生保障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73

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医疗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74

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教育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75

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6年)第七条、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76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残疾人联合会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77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1〕146号)第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78

民生保障

退耕还林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退耕还林条例》(2003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12〕257号)第四条

79

造林绿化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农〔2017〕167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指导清单》

80

户籍办理(进驻办理)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第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公安局

直接办理

进驻 办理

 

《省指导清单》

81

居民身份证核发(进驻办理)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公安局

直接办理

进驻 办理

 

《省指导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第二条、第八条

82

居住证核发(进驻办理)

行政确认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第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公安局

直接办理

进驻 办理

 

《省指导清单》

83

民生保障

税务登记(进驻办理)

行政确认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税务局

直接办理

进驻 办理

 

《省指导清单》

84

社会保险登记(进驻办理)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直接办理

进驻 办理

 

《省指导清单》

85

城乡建设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交通运输局

审核转报

延伸受理

 

《省储备清单》

86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第101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87

城乡建设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2019年3月24日予以修订)第二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88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2019年3月24日予以修订)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89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0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行政许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1

城乡建设

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订)第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2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确认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2019年3月24日予以修订)第三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3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4

城乡建设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0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28项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受理

 

《省储备清单》

95

民生保障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96

民生保障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7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98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受理

 

《省储备清单》

99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订)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0

卫生健康

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0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1

市场准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6日予以修正)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2

市场准入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6日予以修正)第二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3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4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5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6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7

市场准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8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09

执业兽医注册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正)第五十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8号发布,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订)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11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正)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1

市场准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0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86项、第89项

11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第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3

市场准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5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令第308号,2017年11月17日予以修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4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5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5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6

市场准入

营业性演出审批

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7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8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119

广告发布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市场监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89号令)第二条

120

市场准入

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备案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正)第三十九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省储备清单》

《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07〕42号,2007年6月29日)第三条

121

涉军事务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行政给付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2019年03月0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予以修订)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2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校验

行政确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订)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颁布,2017年2月21号国家卫计委令第12号修正)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2009年6月15日)第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3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行政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41号予以修改)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4

城乡建设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9年8月26日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予以修改)第五十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予以修改)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125

民生保障

村民建住宅的审批

行政许可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第十八条第一款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6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其他职权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四条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8月1日民政部令第24号)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7

民生保障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二十八号颁布,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予以修改)第69条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1993年7月9日劳部发〔1993〕134号)第十六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8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其他职权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第三条
《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第七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6〕85号)第十七条
《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9〕1号2019年2月3日)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29

就业登记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0号通过,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予以修正)第三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0

民生保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1

新(补)办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公布,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132

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正)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133

民生保障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受理

 

《威县清单》

134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号)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第549号予以修改)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49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81项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6

民生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四条
《河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残联(2017)16号)第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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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7

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54号颁布,1998年11月4日主席令第10号予以修正)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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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令1999年14号)第2条;

138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司法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39

农机具补贴申请

其他职权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8]34号)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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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40

市场准入

各设市城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行政许可

《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实施,2011年11月26日修正)第四十三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41

校车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第十五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14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号)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第549号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8号)第四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受理

 

《威县清单》

143

市场准入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予以修订)第三十一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2017年3月1日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十条、第十二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威县清单》

备注:第85-120项为省储备清单事项,第121-143项为威县清单事项,均为试点试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