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2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4596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落实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尽快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2.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培训辅导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

3.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强化税种间联动和部门间的协同,将税前扣除政策精准推送至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政策配套资金,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加快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落实建设条件使上级审核通过的储备项目尽快转化为实施项目鼓励将专项债券按规定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加快谋划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扩大储备项目规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6.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零售、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银保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2022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货物和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9.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在对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3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0.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县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1.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域内各商业银行

1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的倾斜力度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责任单位:人行安新支行、县银保监组

13.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责任单位: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14.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重点支持。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对在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各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上市服务费用补助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1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专项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公路、市政、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的常态化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基础设施REITs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责任单位: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16.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利用好河北产业投资基金等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民间投资机构的合作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7.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责任单位:人行威县中心支行、银保监局

三、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18.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36座桥闸建设、农业地表水源置换等工程。加快实施61个村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争取上级资金实施水闸维养抗旱应急戚霍寨应急度汛等工程确保尽快完工。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县自规局

19.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政策措施,优化区域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组织实施常庄镇工业园区至武馆线道路、国道106至张营道路、国道106至花疃等在建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推进G106威县绕城工程、邢临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进度。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基础上,再新增完成新改建41公里,预计新增完成投资40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

20.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对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业整顿切实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民警联络机制维护重大项目周边治安秩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21.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实施常态化推介民间投资项目机制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每月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动上级确定的“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实施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

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22.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解除针对皮卡车的通行限制。按照省级安排开展家用新车促销和汽车下乡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汽车促消费活动。加强城镇停车设施和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建设。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人行威县支行

23.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参与“幸福河北欢乐购”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面向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发行体育消费券拉动全体育消费。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完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便民市场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

24.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省级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按上级政策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五、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25.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在前期已发放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6.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经过积极争跑,已申报成功批复7个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建成1个装机88兆瓦并投入发电项目。谋划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和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建设河北鼎森天然气的管道储气项目。推进建设故邯线至章邢线互联互通高压管道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

27.提高煤炭储备能力。积极争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银行贷款履行地方煤炭储备责任。责任单位:改局财政、人行威县支行

28.加强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加快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健全储备体系。(责任单位:改局

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9.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进一步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30.阶段性免除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落实上级要求,对承租省国资委监管企事业单位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减免主体工作。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上述房屋的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补充减免工作应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上述房屋的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应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尽快减免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县住建财政税务局)

31.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落实上级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落实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落实中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开展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文旅局

32.促进企业更快复工达产。落实属地责任发生疫情实行封控措施前提前通知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安置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储备进行闭环生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不停工不停产。落实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上下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将符合条件的行业支柱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特色政策服务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问题的服务机制及时解答和处理企业复工达产中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

33.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落实查验不劝返、检测不等待、核酸不重检、政策不加码等通行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擅自关停问题回潮对邮件、快递分拨中心、营业点应开尽开。严格落实货车通行政策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落实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的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及时了解跨区作业农机信息确保农机装备跨区转运便捷通行坚决杜绝擅自设卡拦截、随意阻路断村等行为全力保障夏收、夏种、夏管。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34.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措施。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2022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乡镇、高新区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5.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全力支持物流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水平。责任单位:商务交通农业农村邮政管理局

七、着力稳外贸稳外资

36.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调动外贸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企业线上线下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圳高交会等重点国内展会。责任单位:商务

37.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积极参加廊坊经洽会、数博会开展“跨国企业河北行”系列活动开展“云招商”系列对接会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建立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完善与在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威的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实施外商投资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外资按上级政策给予一定奖励;对境外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工业设计等领域企业“一企业一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发改财政

八、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

38.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责任单位:住建财政、人行威县支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9.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不重复享受。对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0.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落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合理使用上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新增落户多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财政困难乡镇予以倾斜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扩大以工代赈实施领域推动脱贫人口、因疫因灾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财政人社规局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县乡村振兴局

41.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用好各级财政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在疫情防控中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运输、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抓好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县自规局

本政策措施与国家及省市规定或政策不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