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督导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30        发布机构:洺州镇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乡镇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70856X/2023-1737

     邢台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督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回头看”工作方案>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回头看”工作方案>的函》(冀自然资函(2021)346号)以及中共邢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邢台市粮食稳产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邢台市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2 年邢台市防返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邢农组(2022]3号),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2023年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工作进行实地督导。督导内容如下:

(一)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情况。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造林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二)违规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情况。对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超过5米、县乡道路超过3米问题,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情况。对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问题,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四)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新建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五)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情况。对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六)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情况。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批地用地情况,以及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临时用地超时限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七)撂荒地排查整改情况。对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撂荒地按要求复耕复种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八)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排查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作物底数掌握情况、国办《意见》出台后新增违规耕地“非粮化”情况、符合整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存量整改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九)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对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是否以

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

情况、对存在“非农化”及“非粮化”问题的地块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二、督导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

三、督导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成立6个联合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赴各地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4月17日前各组完成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