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77737060/2023-1067

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要求,用法治理念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有效助推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谋划部署,将依法治县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出台《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时代威县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强化统筹调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优化政务服务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设立全省首家县级企业服务中心,深化精准放权和精简审批,完善服务工作体系,企业登记更加便利。完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共161项,同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启用商事登记“秒批”自动化审批系统,16个事项改为告知承诺,2个事项审批改为备案,8个事项取消审批,41个事项优化审批服务。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服务时限由60.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从取得不动产证到开工建设零审批。推进“不见面”审批,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24个部门的519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全面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2022年,我县共对90余件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有效预防了法律风险。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印发了《威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送至人大备案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备案。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依照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2022年5月份,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其中保留9件、失效1件、申请延期1件。

科学依法决策,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严格执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和吸收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合法合规。主动向人大代表征集经济发展、民生事项的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监督审核作用。聘请6名专业律师和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每次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旁听,对政府集体决策进行把关,累计参与审核重大经济合80余份,参与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2件

(五)严格执法监管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规范化。对42个罚没许可证正本、71个罚没许可证副本进行年检,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900余名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139名新增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资格进行核查。组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本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实施与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实务等,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10余次培训指导,并建立县本级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督促相关单位针对案卷中出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开展乡镇赋权执法事项评估工作,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

健全监督体系切实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主动通报有关重大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为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得到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反映。加强行政复议,切实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复议案件9件,其中7件经协调撤回、2件不予受理。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职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百分百。

(七)健全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合理搭建县乡村三级调处平台,形成以县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主导,村级调解室为基础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工作网络。加强资源整合,打造专业调解队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的领域,设立派驻调解室,派驻专职调解员,把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2022年共受理调解案件530件,调解成功率98%

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2022年10月,我县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万名法律人进乡村”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服务团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县现有乡村“法律明白人”1569名,已完成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完善村图书馆、宣传栏、橱窗等,学法用法阵地日渐稳固。全年共有5个村被评为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个别单位和部门未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予以决策;二是法治机构力量仍然薄弱,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同部门、不同乡镇之间的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为契机,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贯彻上级各项任务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调度、督察和考核,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严格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培训、指导和考核,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全面开展学法普法。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