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发布机构:审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734380225/2023-1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与审计职责、工作目标紧紧结合在一起,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靠政务公开推动审计事业发展。
(一)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信息。县审计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审计宣传主阵地,及时更新和维护发布内容。2022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28条,其中工作部署122条,事前公开4条,公告公示2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理顺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强化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一是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网站的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对单位网站公开信息出现的错敏词、错误链接等问题及时纠正清理;二是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排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报。办公室加强对信息的隐私审查,严把关口。
(四)扩大公开渠道,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发挥单位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作用,对年度目标任务、部门预算和决算情况、重要活动事项及时进行公示,多渠道强化信息公开。
(五)严格公开制度,提升信息数量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股室根据职责分工提供应由我局公开的有关信息,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股室负责对本股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是否公开意见,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重大信息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同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强;二是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形式相对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到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当中,设立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依托县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充实网站栏目信息,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28日
威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