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63408696/2023-2410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制度,召开培训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生命力。重点对外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2年度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进一步提高宣传影响力。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75余条。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我局2022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制定了公文办理流程、保密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制度等,规范了我局的文件制发、档案管理、信息发布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坚持每周更新发布,切实把局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为权威发布住建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政务信息的网络平台。截止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174条。
(五)完善保障体系建设。成立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媒体平台仍需要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和监督保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
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涉及面,逐步实现网上办公,使规建局各项职能工作公正透明,为群众所了解,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今后,我局将通过新闻发布、公示、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努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多样化和全面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19日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