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枣元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发布机构:枣元乡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7086X/2023-1572
威县枣元乡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威县枣元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元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枣元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核人员,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在政府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智能语音系统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271条、“枣元发布”86条、办结民情热线181件,主要内容类别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疫情防控、秸秆禁烧、上级调研、重大事件等。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热线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依法申请公开事项,方便群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全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相关信息,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需求,关注社会热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在“枣元发布”公众号上开设民情通办、行政审批等栏目,实现业务网上办理,节省群众办理等候时间,优化服务流程。截至目前,全乡共建设微信公众号1个,已全部在国家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和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了备案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分类、分阶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促公开,以监督促质量。开展日常督促检查。按月开展政府网站更新情况检查,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月底定期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仍需提高,公开信息更新时效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改进情况:积极对接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加强与职能科室衔接与沟通,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法依规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和内容,尤其做好涉农信息的公开工作,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程度和广度,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枣元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