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威县高质量赶超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威县做出应有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暨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执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国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教育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政府信息7579条,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同时,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电视广播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提升了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定期开展了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办的政务新媒体的抽查检查、整改落实和规范运维管理工作,拓展了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县严格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依法依规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标注公开方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进行标识并说明原因,同时做好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保密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设置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预决算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划信息、市场管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集中展示,更加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增强了政府信息实时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认真实施考核。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确定所占分值,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分,激发工作活力。三是严格督促检查。积极落实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严格信息审查机制,不仅抓好数量关,更进一步抓好质量关,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274

行政强制

16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威县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需要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上有待改进。

下一步,威县人民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有新的突破。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文件及精神,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针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威县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