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23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2-1637

宋亚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外卖订餐软件的建议》(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在我县运营的主要是“美团”“饿了么”平台。为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服务的便捷,我局对餐饮外卖环节严加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要求平台管理机构认真核查申请入网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严把网络外卖平台上线门槛,并对“美团”“饿了么”两个平台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建立入网门店的台账,监管科室会定期进行检查。

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外卖食品安全往往涉及到每个家庭,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相关食品股室对餐饮门店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各餐饮行业,对发现存在问题的餐饮行业进行定期整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会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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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卫兵,职务:餐饮服务股股长,电话:3252792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协委员,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