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403343921/2023-323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3】47号

威县教育局

对政协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7号提案的答复

谷子夜、祝宗英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校园安全,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开学之初,威县司法局、威县教育局、威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防范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法治进校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威法宣办[2023]1号),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2、4月份,威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教字[2023]56号),要求学校全面梳理分析欺凌事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值班值守,完善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以班级为单位排查隐患苗头,对存在及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3、6月份,为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意外伤亡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学生极端行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安全事件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威县教育局《关于成立防范学生意外伤亡工作专班的通知》(威教字[2023]75号)。

4、我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专门成立了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邀请专家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学校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校共管,家校共育。

5、为落实未成年人惩戒制度,学校将结合相关部门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3年7月18日

 

领导签发:张延峰

联系人及电话:褚卫华   0319--6156566

抄送:县督查服务中心,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