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威县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 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威农提案函【2023】第4号        索引号:735610336/2023-1595

威县农业农村局

对政协威县第十次会议第15号提案

的答复

 

赵立军委员(河北攀森农业):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针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的建议。

近年来,威县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打造5个十万亩(威梨、威县葡萄、饲草、奶牛、瓜菜)的现代农业格局。成功打造了“威梨”“威县葡萄”“威州牛肉”等多个区域公用品牌,并制定了品牌规划方案。目前,正在打造“威县小米”区域公用品牌。  

下一步,根据我县农业发展实际,及时更新调整品牌建设思路,统筹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方案,逐步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品牌标杆。

二、关于增强创品牌意识和推进品牌建设的建议。

企业是品牌创建的主体,我们将继续引导涉农企业增创品牌商标,通过引领参观省内外知名品牌农业企业、发布品牌农业重要性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农产品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树立“有品牌才有市场,有市场才有效益”的发展理念。

三、关于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美誉度的建议。

今年以来,引导农业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安徽)绿色食品博览会、京津及东北地区(保定)产销对接会及威县产销对接会等活动5次以上,并现场进行威县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下一步,将继续聚焦省内外重点产销对接、品牌宣传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组织本地种植、销售企业积极参加,提升我县优质农产品美誉度,全力推进我县农产品迈进高端市场。

三、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的建议。

近期,我县配合省、市部门抽检农产品95个批次,县级速测抽样40个批次,检查销售经营主体 60家(次),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下一步,将持续强力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唯利是图、破坏品牌建设的行为。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品牌保护、质量管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多层次联动的品牌建设监督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品牌打假、农残检查,做好市场维护,大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农产品品牌。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