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4号 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28        发布机构:卫生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707989/2023-1411

孟 祥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保护传统特色医药技术的建议》(第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非常重视中医药特色技术保护工作。一是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纳入中医药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持有人依法执业,确立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从业者的身份和地位。鼓励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对于具有显著效果的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将其纳入临床治疗指南进行推广应用,对于那些确有成效的技术与验方,鼓励群众优先选择使用。二是加强对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筛选和评价工作。设立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传承与创新机构,在挖掘县内名中医的临证经验和独到技术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数据平台。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三是加强对特色诊疗技术从业者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推动大量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有效传承与创新。大力实践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师带徒”人才培养模式,纠正以往基层中医人才培养错位的问题。鼓励中医院、卫生院与国内中医院校之间协作,鼓励民间中医师到正规的医学院校接受规范的中医药学教育,掌握现代医学知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特色诊疗技术持有人的专业技能进行鉴定评审,在此基础上确立其专业技能领域与等级,明确特色诊疗技术从业者的身份和地位,让威县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更好的传承与发扬。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中,并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县卫生健康局

2023414

 

 

 

(联系人:侯福达,职务:科员,电话:626900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协委员,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