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25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2-1642
衣洪胜委员、张建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威县代驾行业发展的建议》》(第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既无注册登记及许可工作职责,也无规范收费行为的职责,但我局已将此情况函告相关部门,督促代驾行业尽快规范。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路玮,职务:办公室主任,电话:325286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协委员,县政府督查室